浙大副校長車禍身亡續:貨車司機訴交警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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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4 0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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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送達傳票擬于下周開庭 2014年6月12日,安徽歙縣籍司機汪國財在杭州繞城高速上駕駛一輛大貨車時,一輛奧迪轎車突然強行變道導致兩車相撞,奧迪駕駛人浙大副校長吳平當場身亡。去年12月,汪國財向杭州市拱墅區法院起訴杭州交警部門,對其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并獲得法院受理。記者昨日獲悉,這起行政訴訟將于下周在杭州開庭。 汪國財起訴杭州交警下周開庭 事故發生后,杭州交警部門根據司法鑒定意見書,認為吳平駕駛的奧迪轎車變道是引發事故原因,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而汪國財駕駛的大貨車超載、制動系統問題加重了事故后果,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汪國財一方當時就表示了異議,并申請了聽證,但是并未改變事故認定的責任劃分。隨后,杭州交警向汪國財下達了行政處罰通知書。 為討個說法,汪國財先后10次赴杭州。因為對杭州交警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他于2014年年底向杭州拱墅區法院起訴杭州交警,案件隨后被法院受理。昨天上午,汪國財收到了杭州拱墅區法院送達的傳票,這起行政訴訟案件將于下周開庭,并在當天進行證據交換。 大貨車是否超載仍是案件焦點 昨天下午,記者與正在歙縣老家的汪國財取得了聯系。 雖然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已經無法更改,但是汪國財仍然認為自己不應該承擔次要責任。“如果需要賠償,保險公司會理賠,我只想要一個說法”,汪國財介紹,因為大貨車超載情況與這起事故的責任認定以及杭州交警的行政處罰決定都有很大關系,這次起訴杭州交警,就是為自己討個說法。 據介紹,這起行政訴訟案件的焦點仍然是大貨車的超載問題,汪國財一方認為,大貨車超載與否,是在自己不在場的情況下稱出來的重量,而且車上的木材還經過消防部門的噴水處理,因此他認為杭州交警認定大貨車超載30%以上并無依據。 據杭州交警部門下達的行政處罰通知書顯示,大貨車超載率為32.34%,超過30%以上,大貨車制動系統不符合相關標準技術要求,杭州交警對汪國財所駕駛的大貨車超載30%以上罰款2000元,對大貨車制動系統不合格罰款200元,并對汪國財駕照扣除6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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